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3年06月07日 星期三
  • 关注: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优化营商环境】敦煌市法院:放水养鱼,让池塘活起来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刘洋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2/9/2 8:38:13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基本案情】

甘肃某物流公司2017年7月至11月期间,依照合同为敦煌某公司运输水泥敦煌某公司在支付了部分运输款后再未支付。敦煌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还款意见,但到2022年1月,敦煌某公司未按判决支付运输款,甘肃某物流公司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执行通知书送达后,双方公司来院咨询执行流程,在双方细致沟通后,得知敦煌某公司现在账上有存款,公司处于停工状态,执行员本着优化营商环境、善意执行的初心,组织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2022年7月15日,被执行人敦煌某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法官,申请法院划拨执行,最终本案圆满完毕。

【典型意义】

    今年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市场主体经营遭遇困境,通过细致的调查工作和联系实际的善意执行,有助于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审判执行过程中,给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一定的容错机制,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活跃,有助于市场环境的营造。同时,本案为广大有能力履行而短期资金紧张的被执行人指引了方向,莫要等待观望、对抗执行,积极沟通解决案件才是正道。本案中,敦煌某公司对于法院执行文书足够重视,积极联系申请人与法官,获得了喘息之机最终交清了案款,避免了征信不良记录,为今后的经营发展奠定了诚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