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阿克塞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妥善调处一起牧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2019年9月20日原、被告签订了《羊群承包经营合同》,约定承包期限四年,承包羊只数量共200只。2022年8月合同到期,被告向原告移交羊群时少了24只母绵羊。原告要求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短缺的24只母绵羊按当年市场价给予补偿,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原告诉至法院。
最近正值“三春生产”关键时间,又是牧业承包合同纠纷,如果启动诉讼程序,可能耗时费力,承办法官认为不能就案办案,而应从根本上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双方当事人的诉累,全力保障“三春生产”,真正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承办法官仔细阅卷、分析案情,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明确了原告只需要将24只母绵羊的损失补回来即可。在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言语激烈,根本无法正常沟通。承办法官只能将双方当事人分开进行调解,往返于原告与被告之间。承办法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调和,从法律层面和情理层面对双方进行劝说,希望双方能心平气和的解决纠纷,在几个小时地释法明理下,双方终于同意由被告在今年7月底前交付原告10只适龄绵母羊,剩余的14只羊折价12600元,于今年7月底前向原告付清。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点一滴见初心,群众的每一分钱都是用辛苦汗水换来的,承办法官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将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做到了案结事了,为双方当事人减轻了诉累,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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