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原、被告双方当庭握手言和,一场因事故引发的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2023年12月,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打破了当事人的平静生活。魏某驾驶小型轿车与张某驾驶的三轮轻便摩托车迎面相遇,张某驾车左转弯时,两车不幸相撞,造成张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主要责任,魏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张某被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诊断结果显示其遗留右踝关节功能受限等病情。住院期间,魏某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后经司法鉴定,张某构成十级伤残,由此产生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累计达17万余元。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张某遂将魏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迅速研判案情,发现案件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焦点仅集中在赔偿数额上。调解之初,法官采用拉家常的方式,逐步缓解双方的紧张情绪,待当事人放下戒备后,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赔偿标准等多个维度展开释法明理。既以情动人,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与难处,又以理服人,结合法律条文细致解读赔偿依据,同时第一时间制定调解方案,并协调保险公司精准核算损失金额。经过不懈努力,法官引导双方参照司法鉴定结论逐项核对费用,最终促成双方在赔偿标准、支付方式及履行时间等核心问题上达成共识。根据调解协议,扣除魏某及保险公司已垫付的费用后,由保险公司于7月30日前向张某赔偿9万余元,张某则返还魏某垫付的医疗费、车辆维修费。拿到调解结果的张某激动地说:“没想到案件办得这么快,还顺利拿到了赔偿款,解决了我的生活难题,真的太感谢法官了!”
今后,金塔法院将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将法理情深度融合,既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又化解“心结”,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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