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服务不好的物业,业主凭什么要缴物业费?”这是不少小区业主的抱怨。
“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物业要怎么搞好服务?”这是许多物业公司负责人的担忧。
看似普通的物业费纠纷,实则是基层治理能力的试金石。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撤20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和企业负担,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金塔县某物业公司因20户业主拖欠物业费,向金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支付欠付的物业费。单件受案金额从百元至千元不等,总计案件标的金额达5万余元。
立案庭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针对该系列案件特点,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批案件转入先行调解程序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采取“批量调解+个案沟通”办案模式,并通过深入小区实地走访,发现矛盾多因业主对物业服务细节存在不满,如设施维护、卫生保洁等方面,从而引发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情况发生。针对业主诉求,法官组织“面对面+背对背”调解:一方面向业主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业合同权利义务,强调“服务瑕疵≠拒付费用”的法律边界;另一方面督促物业公司提升服务品质,为业主提供更好的物业服务。法官选取其中一个业主王某案件先行调解,促成“支付本金+限期履行”的调解方案,其余4名业主均参照王某案例签署调解协议。剩余15名业主经过调解均主动履行义务,向物业公司全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交了撤诉申请。
物业纠纷中虽然多为标的额较低的“小案件”,却是关系千家万户,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大民生”。法院不仅要“断是非”,更要“解心结”。金塔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关键小事”,通过优化诉讼服务、深化调解实践等创新举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构建和谐法治社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法官寄语:物业纠纷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指数。在此提醒广大业主:及时沟通、理性维权是解决矛盾的关键。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亦应恪守合同约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让我们携手共建文明、和谐、法治的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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