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倘若彼此没有了感情,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两败俱伤,不如理性对待,体面转身,一别两宽。近日,金塔法院中东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就婚姻及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张某诉称双方结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协议离婚未果,张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解决子女抚养及分割财产问题。
中东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发现双方不仅感情破裂,而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分歧较大。为妥善化解矛盾,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真实诉求,从法律法规到家庭伦理再到子女成长等多个角度出发引导双方理性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自愿离婚,婚生子由张某抚养,李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并享有定期探视权。
本案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体现了法院在家事审判中兼顾情法理的司法理念。近年来,金塔法院积极探索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调解前置,心理疏导等方式,推动家事案件柔性化解,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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