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通过“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即时履行”模式,高效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通过微信转账一次性向原告偿还借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薛某与被告王某系朋友关系,2022年8月王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薛某借款12000元,薛某按约交付借款后,王某却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经薛某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薛某身处外地,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主动耐心指导其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网上立案提交立案材料,当日便完成案件受理。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法官考虑到案件标的额小、事实清楚,且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当即启动先行调解程序。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电话、微信等线上工具,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与原告薛某沟通了解案件的详情与诉求,同时,对被告王某进行释法说理,向其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违约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督促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经过多轮耐心疏导与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王某一次性偿还借款12000元。王某即时通过微信转账完成了款项支付。至此,纠纷圆满化解。
该案通过“网上立案+线上调解+即时履行”的方式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是金塔县法院深化“互联网+司法”工作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打破地域限制、简化办案流程,为当事人节省了来回奔波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也实现了让当事人全程“零跑腿”,切实展现了司法的民生温度,为营造便捷高效、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贡献了积极力量。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