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执行局在申请执行人李某的配合下,成功找到被执行人赵某并促成其履行全部案款,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24年2月,李某受雇于赵某,在金塔县某小区从事墙面施工工作。工程结束后,赵某拖欠其7800元劳务报酬。李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金塔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赵某支付李某劳务报酬及相应利息,但赵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赵某送达执行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其财产状况,未发现足额可供执行财产,赵某亦处于失联状态,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执行干警积极引导李某提供被执行人相关线索,李某回忆起赵某的表弟在鼎新镇经营一家装修门店,赵某时常前往门店帮忙。执行干警随即对该门店开展排查工作,并嘱托李某留意赵某的踪迹。李某为此放弃部分零工机会,往返于县城与鼎新镇之间寻访,于近日在当地一处装修现场发现赵某,便立即向法院举报,并在原地等候执行干警到场。执行干警驱车70余公里赶赴现场,依法对赵某实施控制。面对赵某的推诿拖延,执行干警当场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时强调拖欠农民工劳务报酬的严重危害性。最终,赵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联系家人将7800元案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执行干警于当日便将案款全额发放给李某。
该案的顺利执结,是金塔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也凸显了申请执行人参与执行协作的重要意义。今后,金塔法院将持续深化执行联动机制,畅通线索收集渠道,凝聚多方合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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