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管事儿,凭啥交物业费?”“业主都欠费,我们哪有钱搞服务?”小区里的物业费拉锯战,常让邻里变“对头”。近日,玉门法院就用一场充满温度的调解,解开了李先生和物业公司之间累积多年的“疙瘩”。
2018年供暖期,李先生的地下室被破裂暖气管涌出的水淹没,室内存储的家电、换季衣被、家居用品等均被浸泡损坏,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李先生认为这是物业公司对供暖设施维护管理不善所致,便要求物业公司给予相应赔偿。然而,物业公司却以暖气管破裂属于意外情况,且自身已按规定进行日常巡检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此后,李先生便开始拒绝缴纳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则多次上门催缴,双方矛盾逐渐升级,关系变得十分紧张。眼看物业费催收无果,物业公司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结清拖欠的物业费。
开庭时,双方刚一碰面就剑拔弩张,此时若简单判决,不仅难以真正化解矛盾,反而可能让双方的对立情绪进一步加剧,甚至影响整个小区的和谐氛围。察觉到这一点,承办法官决定采用调解的方式来处理此案。
为打破僵局,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调解策略,先让双方充分倾诉心声,待双方情绪平复后,一方面,向业主释明拒交物业费不仅违反合同约定,还可能影响个人征信、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法官也向物业公司指出其在供暖设施维护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不足,提醒他们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妥善处理业主的合理诉求。经过多次沟通和调解,双方的态度都有所缓和。物业公司认识到自身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表示减少对李先生物业费的收缴数额以弥补李先生的损失;李先生也理解了物业公司的难处,愿意补缴拖欠的物业费。一场针尖对麦芒的纠纷,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下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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