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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活”起来,“信”心“涨”起来

来源:敦煌市法院 作者:任佳、吕磊 责任编辑:敦煌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6/1/28 10:19: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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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多亏了您的调解,这件事总算能了结了。但我这征信……”在办公室里,刚偿还完信用卡欠款的安某欲言又止。

“这正是接下来要和你谈的事。”承办法官收起卷宗,将手机递到安某面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关于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的通知》,像你这样在特定情况下产生逾期、现在又能主动履行的,可以修复相关的征信记录。”

安某愣了一下,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法官,你不讲我都不知道这个政策!我还以为,这记录要背很久,以后都不能贷款买房、买车了。”

这起信用卡纠纷案件,因安某此前疏忽大意未能按时还款,在法官的主持下,安某表示当场还款。他在银行方指导下当场手机APP向银行偿还了欠款,解决了眼前的债务履行问题,但安某对征信状况的担忧却未消散。

“这次的政策,正是为了回应你这样的关切。”法官滑动手机,详细解释道,“政策的核心,是给予那些非因主观恶意、确因特殊困难导致信用受损,但后续已积极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一次修复机会。”法官特别指出,像安某这样通过法院调解,主动履行的情形,恰恰体现了其解决问题的诚意和努力,这正是信用修复政策所鼓励的。

法官进一步说明,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行“免申即享”,个人无需申请和操作,也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逾期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和统一处理。

从焦虑到看到希望,安某的眉头舒展开来。“原来主动履行不仅解决了官司,还为修复信用打开一扇门。”

“希望这次调解不仅是纠纷的终点,更是你重构良好信用的起点。”法官最后强调,信用修复政策是制度给予的“第二次机会”,但个人信用的基石永远是持续的诚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