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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巧调暖民心 肃北法院马鬃山法庭实质化解交通事故纠纷

来源:肃北县法院 作者:王雪芳 责任编辑:肃北县法院 发布时间:2026/4/23 11:27:4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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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肃北法院马鬃山镇人民法庭紧扣这一工作导向,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庭坚决摒弃“重裁判、轻化解”的片面办案理念,以小案巧调彰显司法为民初心,用务实举措践行正确政绩观。

该案系一起普通机动车交通事故,经认定,原告负事故次要责任,被告负主要责任。原告因车辆维修产生费用17570元,遂将被告诉至法院主张赔偿;被告亦提出自身车辆维修花费约7000元。尽管案件标的额不大,但双方就赔偿数额争执不下、僵持对立。若仅按裁判程序审理,虽可快速结案,但易造成矛盾积压,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烦心事,亦违背实质化解纠纷的政绩要求。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以正确政绩观为指引,深刻认识到司法政绩不止于案件办结,更在于矛盾实质化解、民心有效凝聚,坚决杜绝“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法官主动组织双方调解,结合事故责任划分与实际损失情况,细致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客观核算赔偿金额;一边耐心疏导对立情绪,一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以法理明是非、以情理暖人心,逐步打通双方心结。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原本互不相让的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款12000元,纠纷当场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小事连着民心,小案彰显担当。肃北法院聚焦民生小额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不轻视每一件民生小案,不忽略每一个群众诉求。下一步,肃北法院将持续以务实办案举措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以司法温度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解纷成效赢得群众信任与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