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判决或许能定分止争,但唯有心与心的相通,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近日,肃北法院马鬃山镇人民法庭在处理一起棘手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办案团队不唯法条论,只唯民心办,通过精准把脉矛盾,柔性化解积怨,成功让一起僵持一年半的邻里纠纷在法理与情理的交融中画上圆满句号,生动诠释了“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公平正义,每一次调解都承载群众期盼”的司法担当。
该案中,被告员工承租原告房屋,仅支付1000元首期租金后,便将后续履约事宜推诿给被告承担。被告接手后仅支付400元租金便擅自离开,此后长达一年半时间,既未使用房屋,也未搬离屋内物品,且因疏忽未交还钥匙,导致涉案房屋长期无法使用、无法另行出租,原告蒙受经济损失,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租金496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梳理案情,精准把握矛盾症结:原告房屋被占用无法处置,实际损失客观存在;但被告并未实际使用房屋,若严格按合同约定全额判决,虽程序合法,却会让被告承担过重损失,极易引发新矛盾,也不符合实质解纷、提升质效的办案要求。
为高效化解纠纷,法官坚决杜绝“一判了之”,主动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立足案件事实,兼顾法理与情理。一方面向被告讲明违约占用房屋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正视原告损失;另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未实际使用房屋的客观情况,劝说其理性考量实际损失、合理调整诉求。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居中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6000元作为房屋占用损失赔偿,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此次调解,是肃北法院提升执法办案质效、践行能动司法的生动实践。肃北法院始终坚持把实质化解矛盾、减轻群众诉累作为衡量办案质效的重要标准,不机械套用法条、不简单结案了事,用心平衡各方利益、用情化解民生纠纷,以高效、公正、温情的司法服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以司法担当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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