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清等三名罪犯提请减刑立案公示的情况说明
2025年3月4日、6月24日、11月3日,甘肃省酒泉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分别评审了对林清、李家军、马文华提请减刑建议。经甘肃省酒泉监狱公示,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甘肃省酒泉监狱监狱长办公会审核,于2026年5月19日报请至我院进行立案。现将已受理的3名罪犯个人基本情况、原判罪名等信息(详细信息见附件)在我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日,若需提出意见或有疑问,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联系方式:0937-2679831 立案庭
0937-2679810 审监庭
甘肃省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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