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法院党组对2名法官延迟开庭的慢作为行为进行了廉政约谈,并在全院进行了通报批评。经查,2名法官在审理一起工伤保险纠纷案时,延迟开庭30多分钟,而且开庭后庭审程序不规范,存在遗漏程序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近年来,市法院纪检组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加大日常工作督查、监察力度,针对干警对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或办理事项拖拖拉拉、效率低下,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对工作责任心缺乏,审判执行工作粗枝大叶,出现差错的行为;对无故迟到、早退、旷工,遇到群众办事,未及时接待处理的行为;对上级领导的批示或安排布置的工作,一拖再拖,没有回应行为等违纪干警进行严肃追查问责。首次出现延误、失误行为的干警,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多次出现的干警,由院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诫勉谈话,年终考核不得评优树模,不推荐提拔。截止今年10月底,市法院党组已问责违纪干警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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