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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学习型法院建设 努力提高干警素质

来源: 作者:黄玉杰 魏珍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1/1/4 11:00:1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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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一个政党抑或一个民族,只有不断地通过学习进行精神、智力、能力武装,才能有所创造,有所发展,有所前进,作为肩负审判职责的人民法院亦是如此。当前,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制定出台,新类型案件和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日益增多,对人民法院和法官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提高干警素质,打造一支素质精良的法官队伍,加强学习,增强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坚持学习型法院建设是应有之义。

近年来,玉门市法院先后通过公务员考录、组织选调等方式,招录了一批具有正规学历的书记员、审判辅助人员等年轻优秀人才,为法院长远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但党组经过调研发现,尽管法院有着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传统,但整体素质差强人意,良莠不齐,很多老生常谈的案件质量瑕疵仍然不断出现,司法威信及法官形象得不到彻底解决,病根在队伍素质建设,治病救人的良方只有一剂---那就是学习。

一、坚持学习型法院建设的必要性。

   (一)学习型法院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学习是一种智慧,也是一种坚持。科学发展观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是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广大人民群众为本,法院要以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官通过学习更坚定地做好人民群众各项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者。

   (二)学习型法院建设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必然选择。学习是一种本领,也是一种态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期待。适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对社会和谐稳定的新期待,都要求法官继续学习,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本领,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做司法为民的践行者。

   (三)学习型法院建设是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切入点。创先争优活动是提高干警政治素质、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举措,学习型法院建设与创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必然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多措并举,以建设学习型法院推进全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我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从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搭建学习平台、丰富学习内容、建立激励机制等多方面入手,扎扎实实推进创建学习型法院的各项工作,干警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一)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拓展学习型法院工作内涵。近些年,我院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法官接触的案件越来越多,难度越来越大,这些都对法官司法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我院积极倡导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价值理念,及时实现知识更新,不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以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同时引导法官树立“在工作中学习”的理念。将学习与工作高度结合,把学习过程变成工作过程,把工作过程变成学习过程,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基层法官接触大量的审判实务,司法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办案经验的不断积累,就是学习过程的最佳体现。

(二)丰富学习载体,构筑学习型法院平台。搭建平台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关键。我院不断创新学习载体,搭建丰富的学习平台,激发干警学习热情。一是搭建理论学习平台。完善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过程中,我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通过深学政治理论,精学审判业务、勤学修身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驾驭全局、协调各方、解决矛盾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带动全院干警的学习,以适应审判工作不断发展的迫切需要,通过实践,法院党组成已成为建设学习型法院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先行者。同时各庭、科、室、队采取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学习计划,坚持不懈地抓好基本政治理论、时事政策、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风廉政教育,重点解决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问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二是搭建学历教育平台。提倡和鼓励干警参加在职高等教育、网络职业教育,通过函授、脱产等途径丰富学历教育形式,提高学历档次,调整知识结构。目前我院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的57人,占干警总数的87%三是搭建岗位培训平台。建立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岗位分类培训体系,加大法官运用和审判技能培训,年均组织干警参与各类培训20余次,确保支持与技能的更新,适应审判形势发展的需要;四是搭建技能大比武平台。每年我院大力开展庭审大练兵、案例评析、优秀法律文书评比、观摩庭竞赛等活动10余次,着力提高队伍业务素质;五是建立业务交流平台。不定期邀请专家、党校老师来院授课,讲解法律专业知识和典型案例以及先进思想,让干警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为加强交流学习,坚持互相监督,我院定期召开与律师、法律工作者交流会,建造律师与法官良性关系,促进了业务素质的共同提高。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我院每年定期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各辖区共184名人民调解员进行指导,对法律问题共同探讨,有力地推动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展开。

(三)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和制度保障,完善学习机制。学习型法院建设需要机制的保障。我院把创建工作纳入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岗位目标管理等活动一并考评。特别是为激励广大干警学习,不断加强对干警教育培训的力度,通过各种形式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对通过的干警予以重奖。另外我院还专门制定了《关于促进司法考试工作的意见》,提出了促进司法考试工作的十项措施,成立了促进司法开始工作领导小组,并给予时间保障,每年选送大批干警参加省高院举办的司法考试辅导班,除此之外,院里组织40岁以下的干警在周一至周三晚上进行集中学习,想方设法为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提供便利。2009年我院司法考试有了突破性进展,有10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到目前为止,通过三年的努力,共有17人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官的任职资格,基本缓解了法官短缺、断档的突出矛盾。

(四)丰富学习内容,构筑全院学习的多元载体。创建中,我院立足现有条件,建好各种载体,既推进了工作,又创出了特色。从2006年开始,我院加大投资力度,以“科技强院”,建起了局域网,开通了互联网,利用网络信息管理平台技术,加强审判执行流程管理。通过积极向上努力和争取,全院审判人员已实现人手一台电脑;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加大培训力度,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搞好各类培训。一是“请进来”学,二是“走出去”学,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干警到外地先进法院参观考察和学习调研,送业务骨干轮流到外出深造。三是“比赛中”学,每月对裁判文书进行评查,评出优秀文书公布,由干警学习参考和“品头论足”,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开展庭审观摩评比活动,由审判委员会委员和资深庭长、法官进行认真打分,向全体干警进行讲评,增强干警驾驭庭审的能力。四是“讨论中”学,每月各个审判线召开一次案例剖析活动,对新型疑难案例集中进行研讨学习,对审判中的常见问题和疑难问题进行共同研究。

     三、学习型法院建设突显成效,干警素质明显提升。

通过坚持学习型法院建设,全院干警精神面貌和队伍整体形象有了新的变化,为民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有了新增强,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执法水平有了新提升。一是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院干警学历80%以上达到本科及以上水平,有17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干警的执法水平显著上升,案件质量也随之大幅上升。二是执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司法为公”的理念已经深深扎根于干警的思想深处,干警加班加点工作办案的屡见不鲜。三是干警思考能力、创新能力、理论指导实践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干警精神面貌有了新变化。绝大多数干警在工作中都能做到不辱使命,勇挑重担,服务大局,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干警在办理案件时,能够准确使用法律语言,杜绝了生、冷、硬、推现象,干警队伍形象大大提升。

   

    黄玉杰现任玉门市法院院长

                       魏珍系玉门市法院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