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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法院为打造“五个肃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1/11/4 11:23:0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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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大局 认真履行职能 为打造“五个肃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陈立庆肃州区十四次党代会提出了努力打造“富强肃州、生态肃州、和谐肃州、文明肃州、幸福肃州”,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奋斗目标,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必须把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与审判实际相结合,要找准司法服务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坚持能动司法,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市区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去安排,始终与党委政府合心合力、同步同调,确保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活动就覆盖到哪里。一、更新观念,实现“三个转变”。富民强区,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是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法院虽然不能直接招商引资、洽谈项目或组织产业开发,但法院能够为项目的实施和推进提供司法保障;能够为“亲商、便商、安商”和维护客商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能够为解放生产力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因此,必须紧扣中心,转变工作思路,把全院干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进园区建设发展战略作为应尽职责,将涉及建设商贸旅游中心、加快“两个一体化”进程的各类司法需求和呼声作为安排法院工作重点的第一信号,将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为法院服务工作的第一任务,努力实现“三个转变”,即在司法站位上,变部门思考为全局谋划,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在司法功能上,变被动司法为主动服务,努力谋求法院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在司法形式上,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二、服务大局,突出“三个重点”。服务发展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肃州区法院作为全市最大的基层法院要有大作为,要突出“三个重点”:“跟上大动作、审好大案件、办好大事项”。“跟上大动作”就是跟上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围绕市、区发展战略和发展定位,提前介入拆迁、改造工作,配合政府部门现场化解拆迁纠纷,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大发展。“审好大案件”就是审理好有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重点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重大环境污染及破坏生态建设的哄抢、盗窃、破坏或者故意毁坏企业生产资料、电力、通讯设施等各类刑事犯罪;从严惩处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各种强买强卖,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其它影响城乡一体化、酒嘉一体化建设发展的犯罪行为,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办好大事项”就是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重要事项,为社会和谐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做贡献。三、结合实际,打造“三个特色”。结合区情、院情,着力打造工业园区、商贸区、旅游区三大特色,建立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工作机制,高度关注工业园区重点项目,适时展开调研,积极指导重点项目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开展活动。对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制定工作预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中市场交易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指导合同签订、发布合同书范本等形式予以指导,预防纠纷发生;针对区域企业用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联合劳动部门、工会,促进企业在劳动时间、劳动保护、缴纳保险等方面的规范化;积极指导本地区特色行业成立行业协会,制定相关行业规范,帮助其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四、重点建设,念好“三字真经”。要立足司法服务大局,主动为重大项目建设当好法律参谋、法律助手,尤其要积极为优势产业、高科技、低碳经济等大项目、大企业招商引资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深入企业进行走访,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涉法问题,努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制定工作预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为风电装备制造业、高铁、西气东输二期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念好“快、实、慎”的“三字真经”:一是做到“三快”:快立案、快审结、快执行,打造方便快捷的发展环境。二是主动深入重点工程项目开展法律服务,营造理解、支持和配合重点项目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对涉及全局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慎用、少用或不用强制措施。五、保障和谐,采取“四个措施”。 一是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要始终把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案件审理中注重发挥“调节器”、“平衡器”的作用,坚持全程调解、协调,竭力促成民商事、行政、执行案件的和解处理。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对矛盾突出的案件、群体性事件,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帮助协调,通过发挥各方面的作用,整合各方面的力量,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增加法院的公信力。同时开展审判延伸服务,做好案件判后回访工作,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增加法院的感召力。二是关心群众疾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人民法院的工作务必融入社会的发展变化,必须要对人民群众的生存状态予以理解,必须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坚持“关注民生,司法为民”,努力解决群众最需要、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裁判的过程和结果,既依据法律对事实、证据作出分析判断,又不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融入人民群众朴素的是非观和社会良知。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打得起官司”。坚持巡回审判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审判方式,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巡回办案、就地审理,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老百姓的家门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农户,宣传法律法规,倾听群众的意见,积极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尽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司法手段不断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三是化解信访难题,找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结合点。涉诉信访接待是法院群众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窗口,要注意倾听群众的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搞好法律咨询。坚持院领导亲自接待信访制度,对重点案件,由院领导牵头组成专班包案,认真核实核查相关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该纠错的就立即纠错,不该处理的作好思想安抚工作,该移转的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要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长治久安、推进司法公正的角度高度重视,把处理信访工作融入到法院工作大局中去考量,去落实。尽力解决信访群众的实际困难,力求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四是接受群众监督,赢得群众理解和信任。要通过强化公开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庭审、组织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审理等方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充分利用一年一度的人代会、聘请司法监督员、问卷走访征求意见等办法和机会,如实报告工作,要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批评和意见,认真研究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建议,并扎扎实实地消化吸收和改进,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