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5月22日 星期四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玉门市法院多方联动:创新社会管理新视角

——记玉门市多部门联合化解柳河乡农户纠纷事件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1/12/1 4:56:23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配合我市其他部门,联合化解了涉及百余农户的集体上访纠纷事件。此事件的解决对我院强化能动司法,落实司法服务,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101国庆长假期间,玉门市柳河乡蘑菇滩村村民30余人一起聚集到柳河乡政府反映:他们与酒泉市安德福种子公司、瑞安种子公司以及甘肃省浩丰种子公司签订的波斯菊花卉制种合同遭受到欺诈,蒙受到巨大经济损失,要求乡政府给予帮助。

 此涉农纠纷引起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我院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工作组,深入乡村,共同协调处理。经过与农户、制种公司代表人两天两夜反复协商,耐心解释,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此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优质的法律服务,强大的联合攻关,成为此次纠纷化解过程中的亮点,为我院加强和改进司法应对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和参考。根据最高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我们将以社会协同为切入点,整合社会多元力量,拓展服务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创新。

 ——在创新社会管理理念上下功夫。在创新社会管理中,首先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社会管理理念。要立足执法现状,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加大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整合资源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加强与党委、政府和政法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与各行政执法部门的相互衔接,拓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空间,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合力优势,必须形成相应的规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组织方式,完善工作程序,做到有配合、有分工、不失职、不越权。构建协调行为规范性、协调对象确定性、协调程序科学性的良好格局,集结优势资源,全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