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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州区法院开展“五项行动” 实现为民司法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5/4 8:11:4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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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就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要有为民服务的实实在在的举措。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要紧扣“为民”这个重要的落脚点。人民法院职能宽广,与群众接触面广,承担着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能,必须坚决贯彻区委关于大力推进“五个肃州”的部署要求, 开展“五项行动”,以创新的思维、扎实的举措,保障民生幸福的各项任务顺利实现。

    一是实施“调解工程”为民行动。通过不断深化和增强“大调解”工作的功能与实效,开展“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等活动,着重加强民生类、发展类矛盾纠纷案件的排查调处,进一步创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了60.6%。二是实施法律服务便民行动。积极开展面向社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实施“审判服务进乡村、入农户”专项活动,关爱农民工“春风行动”、“春暖行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三是实施法律援助惠民行动,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贫困人群及未成年人司法援助、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制度,真正建立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心贴心的法律援助平台,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进一步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实施法制宣传利民行动。走进基层、深入群众,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惠民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开展法律宣传活动6次,散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进一步营造建设幸福肃州的法治环境。五是实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安民行动。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困扶助等制度,落实缓刑、假释人员就业帮扶、社会保障等政策,尽最大可能性减少不和谐因素,进一步增加社会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