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5月22日 星期四
  • 关注:
基层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基层动态

金塔县人民法院鼎新人民法庭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冷热有度”

冷静对待矛盾 趁热处理纠纷

来源: 作者:闫辉国 马强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2/5/4 10:16:46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婚姻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是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纠纷之一,引发此类矛盾纠纷的原因复杂且千差万别,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金塔县人民法院鼎新人民法庭,面对大量进入诉讼程序解决的离婚案件,在审判实践中精心审理、细心分析、提炼经验,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总结出一套“冷热”处理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王某诉蔺某离婚一案,因蔺某两年多时间外出打工不回家,王某提出离婚诉讼。经过两次开庭审理,蔺某均不同意离婚,理由是双方还有感情,夫妻感情没有完全破裂,仍有共同生活的可能,为此蔺某还写了保证书,保证回家与王某好好共同生产生活,王某也当庭同意给予蔺某一个改过的机会,申请法院对本案延期进行审理。法庭根据双方的实际,决定给予双方三个月的时间,让他们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再决定双方能否共同生活、是否必须离婚。后经过了解,被告蔺某在这段时间里并没有回家与王某共同生产生活。针对此情况,经法庭对被告蔺某做耐心细致的思想说服工作,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平稳解决,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所谓“冷”处理就是将案件审理周期在审限范围内适当延长,磨练当事人意志,熄灭当事人怒火,缓和当事人的情绪,给当事人留有足够时间权衡利弊,特别是离婚案件,再加以动员双方亲属做工作,大部分案件均能以调解方式结案。个别不能调解的,也在离婚这一主诉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从而使案件得以平稳解决。

所谓“热”处理,就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抓住有利时机在最短的时间内趁热打铁解决矛盾纠纷。同样是离婚案件,有的起诉离婚是因一两件事情伤害了一方及其父母亲戚的感情,受到伤害的一方及其父母亲属均倾向于离婚,针对此情况,在送达时对过错方及时批评教育,开庭过程中查明过错事实,及时做调解工作,该批评教育的坚决批评教育,该说服的耐心疏导,特别注重做父母及亲属的工作,使存在过错的一方认识错误并保证其及时改正,受伤害的一方达成谅解,双方握手言和,矛盾纠纷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