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提高庭审驾驭能力。截止日前,该院已组织观摩庭7次,参与庭审观摩人员96人(次)。自庭审观摩活动启动以来,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庭审评查制度和评分细则,扩大庭审观摩对象,审监庭作好观摩庭开庭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为防止观摩与整改两张皮,在开完观摩庭后,及时召开庭审观摩点评会,肯定做法,指出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有效提高了庭审驾驭能力,规范了庭审程序,落实了审判质效。
二是开展“两评查”活动,强化裁判文书质量。深入开展“两评查”活动,统一了各类案件的卷宗封面、目录格式,有效解决了卷宗封面、目录书写字迹潦草、装订不美观等问题。对卷宗中出现诸如文字表述不规范,证据分析说理不充分,甚至文书校对不细致等问题,及时退回原庭室令其限期整改,直至所交卷宗零瑕疵成为一类案件为止。上半年共评查案件957件, 955件达到一类案件评查标准。在酒泉中院对“两评查”活动进行的督查评比中,我院的卷宗质量整体较高,受到一致好评。
三是开展审限监督活动,提高审判效率。该院强化审务督察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审限监督,对审限实行全程、动态监督。立案庭根据《审判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表》实时监督审限,对临近审限案件及时发放督办令,令其限期结案;遇到法定需要延长审限的情况,由庭长提交审限延长申请报告,报主管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同意。上半年审结的875件案件全部在审限内审结,没有无故拖案、隐形超审限现象发生。
四是开展“审判管理年”活动,加大审判管理力度。认真开展 “审判管理年”活动,从审判绩效评估、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审判运行态势分析等方面管理案件进展,强化案件从立案到审判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建立季度、半年通报制度,加强对各项管理措施的督查督办。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决策建议,并及时做出审判决策予以调整解决,确保审判公正、廉洁与高效。
五、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促进执行公正。开展“执行规范年”活动,全面规范执行行为和执行管理,强化执行公开和执行监督。在人民法院公开栏、立案信访窗口等媒体公开执行情况,确保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实行“执行监督信封”制度,强化对执行行为的监督,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义务,申请执行人在案件执行中/结案后,可以根据案件执行的实际情况填写《执行监督意见表》,将真实信息反馈给执行部门。各项配套措施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
六、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不断提高裁判文书制作质量。今年以来,该院把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每季度结束,各业务庭将自选一例裁判文书报送审监庭,由审监庭收集后报送评比小组成员评查打分。评比结束后,再由审监庭汇总统计并进行通报。对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进行奖励,对发现有严重瑕疵的裁判文书进行重点监督评查,避免“带病”裁判文书走出法院大门。
七、开展阳光审判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依法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以及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之外,其余案件全部进行公开审理,并全部公开宣判,公开宣判率达到100%。实施裁判文书上网活动,所有裁判案件均上网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文书上网率达到100%。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