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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首例案件

来源:瓜州法院 作者:侯光荣 责任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3/3/19 9:14:3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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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瓜州县人民法院按照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首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三件案件,探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实务经验。

2013314,该院立案庭受理同一原告起诉的三件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起案件中原告任某系外地包工头,与梁湖乡陈家村同组的被告刘某、付某、张某产生建房纠纷,任某曾多次到三被告家讨要剩余维修款均无果,后无奈诉至法院。立案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案件标的额为3000元左右,符合小额诉讼程序要求。在了解到被告刘某是外地人的情况后,立案庭即刻将案件转审判庭,承办法官当日电话通知三被告次日上午到法院应诉。

315开庭时,告知小额诉讼程序的相关法律规定后,承办法官征求当事人意见,双方均表示同意,并签字确认,承办法官即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依次了三件案件。经法庭调解协商,其中两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件当庭撤诉。至此三案两天圆满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