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春节假期的第一个工作日,为引导干警消除“过年”心态,以崭新的精神面貌迅速投入新一年的工作,金塔县法院党组召开了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法院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要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地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切实把讲话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中,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健康发展。
院长龚海宏在辅导学习时强调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即将展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的一项紧迫的政治任务。学习教育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首要任务,全体干警要务必抓好学习。要认真学习中央规定的学习内容,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学精学深,学以致用,入脑入心。
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龚海宏最后强调,全院干警要在学习中提高对中央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要求上来,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警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干警坚持和贯彻群众路线的思想自觉,使干警准确把握贯彻群众路线的实践要求,增强在执法办案中践行群众路线的行动自觉。使全院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以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审判执行工作,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建设,更好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
在这次会议上,龚海宏院长对近期法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