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论述,始终将“司法为民”放在心上、摆在首位,努力使法院工作得民心、顺民意、赢民心。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审好案、办好案。姚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审理执行,从一个侧面折射出金塔县法院法官司法为民的生动事例。
一起令人痛心的交通事故,一场令人感动的执行过程。金塔县法院的干警用一颗为民的心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切涵义,群众切身地体会到了司法的温情和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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