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敦煌市法院组织助理审判员以上法官举行案件质量分析研讨会。会议围绕2015年1至8月份上诉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展开研讨。研讨会按照承办法官剖析反省、领导点评、参会法官发言的顺序展开。
研讨会上,各承办法官对所审理案件上诉被发回重审、改判的原因与自身所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深刻的剖析反省;分管领导对承办法官的自我剖析和案件难点、重点进行了点评;其他参会法官踊跃发言,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评判案情,指出主办法官的不足,提出了良好的建议意见。通过召开案件质量研讨会,全体法官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感随着近几年新类型的案件的增多,现有的知识已很难适应审判形势的发展要求,需要不断努力学习,更新法律知识,只有全面掌握审判业务技能,才能把每一件案件办成精品案件。
敦煌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铜山充分肯定了此次案件质量分析研讨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正确对待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案件。广大法官要虚心学习,及时纠正自身所存在的问题。二是正确分析存在问题,强化责任意识。所办理的案件要经得起二审检验,经得起当事人质疑。三是正确适用程序法、实体法,确保案件程序规范到位、实体处理公正。四是正确处理好效率与质量关系,强化办案质量意识,做到快办案、办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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