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塔县人民法院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积极推行繁简分流,缩短办案周期,力促保险理赔,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审限内结案率、保险公司自动履行率均达到100%,使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的维护。
由于我县辖区的酒航公路车流量大、路况复杂、交通事故频发,所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数量一直居高不下。为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特点,金塔县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方式,优化审判结构,确定专门审判机构审理,妥善化解交通事故案件纠纷。今年以来,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64件,已审结52件,涉案金额455.91万元。审结的52案中,保险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50件,审理确定在合理范围内所涉及的交强险、商业险理赔款354.62万元,法律文书生效后,保险公司在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36件,金额287.35万元,保险公司自动履行率为100%,及时有效的维护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
金塔县人民法院通过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来提高诉讼效率,对诉内纠纷,利用社会力量、诉调结合等多元化方式解决;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继续进行繁简分流,对案件争议不大的采取简易或速裁程序及时审理、及时判决。对重大复杂案件则组织精干审判力量精审细研慎判,在判决生效后迅速进入执行,有效提升了审判执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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