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来,金塔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科技强院”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法院工作中的实际应用,在加强司法管理、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网络建设,夯实信息化应用基础。金塔法院克服经费困难,多方多渠道筹措资金,先后投资650多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网络传输由最初的十兆共享发展到现在的百兆共享、百兆交换,并实现了与中院的光纤连接、百兆传输,使法院局域网全面覆盖。建成高清数字法庭5个;为干警配备执行终端手机和高清执法记录仪;诉讼服务中心配置身份证访客系统、排号系统、便民数字服务平台等先进设施,集安全防控、司法公开、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
以确保网络安全为重点,坚持做到内网与外网的物理隔离,在综合布线过程中,对每个房间实行了“双布线”,内部网线与互联网线分离使用,以保证网络应用安全。为了防止数据因意外事故而丢失,在服务器的配置上采取“双机热备”的做法,一台机器出现故障,另一台机器可以自动接替工作,为网络安全设置了“双保险”。
突出应用重心,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建设并利用好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实现了案件从立案到执行整个过程的透明度,督促司法人员在保证案件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办案的质量,目前我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98%,实现了公众对司法活动的有效监督,对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起到了重大作用。做好案件效率管理、流程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案件流程节点督办、催办及结案确认工作。加强审限延长、中止、审限扣除、程序变更等环节的监控与管理,严格审限变更审批条件、程序和时间,切实解决“隐性”超审限问题。要对将超审限案件实行预警、催办,对已超审限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对本院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裁判、结案到归档全程跟踪监控,确保案件审理程序合法、及时、不超审限;对鉴定评估、中止、延期审理和审限监界警示等审判“节点”事项过问、审批和督办。同时明确了各个节点的工作内容、时间要求,通过对节点的严格管理,实现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的有序运转。严格统一结案标准,实行第三方确认结案,规范案件报结和移送的标准和程序。从而不断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保障审判管理健康、有序进行。
坚持以人为本,提升干警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建立专门机构负责信息化工作,采取请专家教、走出去学等形式,努力培养既懂审判业务又有开发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同时,积极争取配备计算机专业人才充实信息化工作队伍,加强信息化管理力量。无论是院领导,还是普通干警、聘任人员,人人都要过关。重点加强对审判、执行法官和书记员的培训考核,要求每名法官和书记员除要掌握基本微机知识和常用管理软件使用外,汉字录入速度分别要达到60字和80字以上。对新进法院人员,首先进行微机知识培训和汉字录入技能强化训练,只有掌握微机操作基本技能后才可以上岗,提高了全院干警的微机操作和独立使用软件能力和水平。开通法院官方微薄,通过科技法庭、微博直播、视频提讯等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让群众更加直接地监督和参与司法,树立每一个人都是信息发布者和传播者的舆情应对观念,积极引导大众舆论,让群众全面正确认识司法工作,确保舆情应对工作有力、有序、高效率,树立公正、权威、高效的法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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