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由于受市场经济变化的影响,地处金塔县酒航路45公里处的田源高新技术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景气不佳,30余名当地农民工在日光温棚从事种植的工资4万余元被拖欠长达一年之久,造成农民工信访,经基层民调组织处理无法得到解决,此事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群众广泛关注。
金塔县人民法院鼎新法庭受理该案后,及时与该合作社负责人取得联系,将“谁主张、谁举证”审判原则和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相结合,到实地调查核实合作社的财产状况以及近几年的收益情况,在解决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同时,联系当地银行解决合作社面临的困境,提出了分期付款的调解意见,通过法官的耐心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至目前4万余元的劳动报酬已全部履行到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应。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