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12天”,家住金塔县西坝乡高桥村的齐某在庭审结束后向主审法官道谢。
原来,齐某与本案被告赵某系同村村民,2012年齐某为帮助赵某解决资金周转困难,向农村信用社贷款3万元,贷款到期后,赵某为了偿还,齐某帮助赵某偿还贷款并清偿了利息。后赵某偿还了本金,但是利息拖欠五年之久没有清偿。
本案虽然金额小,但是双方的对立情绪较大,齐某与赵某都是同村村民,严重影响了乡邻友爱。齐某诉至法院后,双方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只用了12天,便化解了矛盾纠纷,齐某拿着赵某拖欠了五年的利息,与赵某握手言和。
小额诉讼,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能给当事人给予极大的便利,减少当事人舟车劳顿,大大的缩短了办案周期,不仅能够节约司法资源,也满足了当事人以低诉讼成本化解纠纷的需求。
金塔县人民法院采用小额诉讼程序,既为当事人提供了诉讼便利,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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