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全体干警迎来了春节长假后的首个完整周的第一个工作日。全体干警全部回到工作岗位,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上午,在法庭负责人鲍跃全的组织下,花海法庭召开了春节后第一次全体庭室会议,感谢大家在过去的一年里立足本职,辛勤工作,为法庭作出的贡献,并强调坚持贯彻、执行、学习2018年2月24日召开的“玉门市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部署大会”的会议精神,在新的一年里以饱满的精神,鼓足干劲、力争上游,树立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法庭风貌。
节后上班首周的第一天,着实体现了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这支队伍新的精神面貌和早春“劳作”的劲头。考虑到辖区少数民族群众多,春节风俗较淡薄的的地方特色,仅下午半天,就安排开庭审理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纠纷的三起案件。下午两点半,王建军法官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经审理择日宣判;另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在休息室等待开庭,至下午六点两个庭才开完。同一时间,鲍跃全法官约见了一起少数民族群众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原本以为今天还是春节期间,法庭不会安排这些工作,没想到法官今早就打电话叫我来处理案件,真的非常感谢!”当事人马某说。其他的干警也在各自的岗位上认真工作。
玉门市人民法院花海法庭全体干警迅速从“放假模式”切换到“工作模式”,精神饱满地投入到新的工作中,节后上班首周的第一天就这样在忙忙碌碌中过去了。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