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玉门市法院法警大队接到酒泉中院开庭通知,玉门7.18特大杀人案将于5月8日上午9时在玉门市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法警大队接到开庭通知后,立即召开庭室会议,会议内容围绕“5月8日的庭审保障”进行,会议上大家集中讨论了重要布控位置、防范措施,共同制定庭审保障预案及处突预案,并及时将上述预案汇报于主管院长。同时,因法院在家法警警力不足,经书面请示院党组,由院党组与玉门市公安局协调,抽派12名特警队员协助法警队完成庭审任务。
5月7日下午,玉门市法院法警队与特警大队事前接洽,对押解路线、来院旁听人员安检、法庭值庭、法庭站位、法院外围警戒等事项进行实地勘察,做出任务分配:押解组由3名法警押解被告,4名特警持枪警戒,防止被告人脱逃、自伤、自残;安检组3名法警对旁听人员进行全面、严格的安全检查,防止被害人亲属将危险物品带入法庭;值庭组由2名法警与4名特警队员组成(押解组4名特警),全程保障庭审安全,剩余人员分别站位于旁听席四周,维持庭审秩序;处突组由2名法警,2名特警组成,随时注意法庭旁听人员情绪,一旦有旁听人员冲击法庭,迅速和值庭组成员组成人墙,便于押解组将被告及时押解回羁押室,防止发生恶性事件;警戒组由4名特警组成,负责对法院大楼周边进行巡视,保持安全警戒,防止被害人亲属在法院周边聚集。
因当天法警的周密部署和特警的紧密配合,5月8日的庭审得以安全、有序的进行。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全体干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勇于担当,圆满完成此次重大庭审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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