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龙,担任主审法官开庭审理了两起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涉嫌行贿案件。近年来,肃北县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坚持入额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推动司法责任制见实见效。
庭审中,在审判长王海龙组织下,简化审理各方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行贿罪、认定行贿金额、量刑等焦点问题进行重点审理。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程序,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意见,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鉴于案情繁杂,法庭将择期宣判。
整个庭审过程张弛有度、规范有序,全程网上直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院长带头办案,既落实了司法责任制要求,又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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