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人民法院灵活运用简易程序、小额程序、专业审判团队等措施,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的范围和比重,不断强化对案件的繁简分流。
实行“繁简分流”,让30%的法官承办70%的简单案件,高效运用审判资源,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立案庭立案后征询当事人的意见,明确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的,法院可当即开庭审理。小额诉讼程序实行法官独任审判,一审终审制,简化审判流程,既方便了当事人又节约了司法资源。
2018年1月至5月,玉门市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收案1510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1399件,适用率达92.65%,其中小额程序适用率占29.74%,小额程序平均审理天数为12天,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立案庭立案时对案件进行甄别,对事实清楚、证据明确且标的额较小的给付类案件均严格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做到积极引导当事人约定小额诉讼程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尽最大的努力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另外,为了方便当事人,玉门市人民法院对一方当事人在外地的案件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并对审理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实现节约审判和调解资源的目的。对审判事务进行集约化办理,优化了资源配置,让法官集中精力办理复杂疑难案件,极大程度提高了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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