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肃北县法院始终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各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依法公正审理好涉及少数民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妥善化解纠纷,把法律适用、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促使当事人快速和解;少数民族法官深入少数牧区巡回办案,与少数民族当事人深入沟通交流,引导少数民族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主动为不懂汉语或者不熟悉汉语的当事人提供翻译;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平台、有效发挥查询、冻结、扣划、查封、拍卖和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涉案少数民族申请人权益;在人民陪审员及特邀监督员的选聘中注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选任,邀请参与审理案件、旁听案件审理和见证执行,并通过他们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法律,使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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