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玉门市人民法院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何某某、王某抢劫、放火、盗窃一案进行远程提讯复核案件。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远程审讯,完成了该起死刑复核案件的远程提审。通过此种方式,不仅能保证法官“当面”提讯,又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审判工作的效率。
被告人何某某、王某犯抢劫、放火、盗窃罪一案,被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甘肃省高院,经甘肃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死刑,报请最高法院复核。最高法院决定通过远程视频提审方式进行复核。
玉门市人民法院收到提讯通知后,与最高法院进行了远程视频连线调试。开庭当日,由玉门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将被告人何某某、王某提到玉门市法院远程视频接访室,由最高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坐在最高法院远程提讯室与被告人进行一种远程“面对面”的实时讯问,对案件当事人的身份等信息进行一一核对,并对案件有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听取被告人供述、辩解和最后陈述,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和听取被告人意见。提审结束后,最高法院书记员将庭审笔录传至玉门市人民法院,由玉门市人民法院协助将笔录打印交被告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再传回最高法院,这样的远程提讯方式大大加快了审判效率,对远程案件的办理起到了极大的帮助。
此次玉门市人民法院使用的远程审讯系统正是玉门市法院建设“智慧法院”的一部分,该系统的启用不仅节约了大量司法成本,还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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