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受理两起涉军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案件受理后便进入涉军案件诉讼绿色通道,做到“四个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和优先调解,确保军人军属的权利及时得到维护。
经审理查明,2011年10月,在军事基地附近做生意的金塔县东坝镇某村村民吴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和家庭困难,分别向军人宿某、陈某借贷9500元和6000元现金,并主动写下借条,承诺按时还清。经两位原告多次催要,被告答应归还,但后来被告吴某的电话号码却成了空号,无法联系,长达7年催要无果后,两名军人无奈之下诉至金塔县法院。
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本着优先调解的原则,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到被告吴某下落,并依法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分别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吴某分别按期归还两位原告借贷及利息13000元和8000元,两起长达7年的借贷纠纷顺利化解。两件案件的快速审结,不仅使两位军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而且达到了促和谐、稳军心、维军权的良好效果,受到部队官兵、军属的良好赞誉。
近年来,金塔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涉军案件,积极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对涉军案件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做到公正审判,执行高效,确保军人军属的权利及时得到维护,为增强军政军民团结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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