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调研座谈一组组长李维栋一行三人在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督导检查。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耀明就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督导组还通过查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督导检查,并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相关材料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督导组认为,酒泉市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政治站位较高,安排部署扎实,宣传发动充分,线索摸排全面,工作推进有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中院党组成员、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刑事审判庭全体人员参加督查汇报会。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