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批督导第四督导组督导酒泉市情况反馈视频会议精神和市委书记吴仰东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耀明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和广大干警要深刻领会钟智录组长代表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批督导第四督导组反馈的“一些单位部门认识不到位,宣传发动还不适应斗争需要,线索摸排的深度广度还不够,线索核查不力、周期长、转办多、核查少,执法思想还不够统一,综治摸排还不到位”六个方面的问题以及“强化思想认识再提高,创新宣传方式不放松,突出线索摸排再深入,确保精准打击稳准狠,加强执纪监督问责不松劲,深化督导检查承诺制,加大治乱力度不止步”七个方面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市委书记吴仰东提出的“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彻底把问题整改到位;着力扩大战果,不断将专项斗争向深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为专项斗争提供坚强保证”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会议要求,下一阶段,全市两级法院一定要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督导酒泉市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及市委书记吴仰东讲话精神,真正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上。一要高度重视,履职担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深入。二要团结协作,内外联动,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合力。三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创造扫黑除恶舆论环境。四要明确导向,精准打击,清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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