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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积极倡导“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殷庭虎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9/1/15 14:45: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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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文明出行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全院干警文明交通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度,金塔县人民法院积极倡导全院干警“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使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践行文明出行行为规范,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要做文明人。每位干警要自觉做到文明礼让,从我做起,积极倡导文明出行,杜绝不文明行为,经常提醒家人、朋友遵守交通规则,关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二是要行文明路。每位干警要自觉做到文明行路,从我做起,按照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不乱穿马路,骑自行车不占用机动车道,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与非机动车争道,不妨碍机动车正常通行。

三是要开文明车。每位干警要自觉做到文明开车,从我做起,行车礼让路人,严格按道行驶,坚决杜绝酒后驾驶,做到不逆向行驶,不违章停车、超车,不疲劳驾驶,不乱鸣喇叭,不向车外扔杂物,不超速、不超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