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金塔县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酒泉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酒泉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精神。会议由金塔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海宏主持,院党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龚海宏介绍了酒泉市“两会”召开情况,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带领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了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耀明在市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重点对杨耀明院长在报告中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对今年应当抓好的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安排进行了强调、分析、研究。
龚海宏强调,市“两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了人民意愿,凝聚了改革发展共识,鼓舞全市人民朝着新目标开启新征程,必须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
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市“两会”精神,龚海宏提出明确要求,全院上下要迅速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把牢政治方向,扛起政治责任,按照“八个走前列”的目标要求,结合当前金塔法院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杨耀明院长在报告中提出的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和各项安排部署,发扬“铁人精神”,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以奋发有为的姿态积极面对新情况,应对新挑战,持续抓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加强干警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和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活力幸福新金塔展现新作为,谱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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