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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稳妥审理涉农案件 助力乡村经济发展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张陈华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9/3/26 15:40: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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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至3月,金塔县法院中东人民法庭集中立案审理一批种植回收、土地租赁、劳务合同、健康权纠纷等案件,涉农人数达43人。金塔县法院中东人民法庭为维护涉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坚持从五个方面妥善处理涉农纠纷案件,助力乡村经济发展。

一是坚持快立快审敦促履行。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制种款、化肥农资偿付索赔,劳务工资追讨,人身财产损失等一系列涉农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法庭出面敦促执行的方式方法,合理安排审判力量,切实维护好农户合法权益。

二是贯彻司法救助政策落实。积极贯彻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从切实解决涉农案件当事人实际生活困难上下功夫,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殊弱势群体提起的诉讼案件、救助申请,采取减、缓、免缴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措施,最大限度保障涉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做好多方协调工作。针对涉农案件不断完善诉讼过程中调解、诉讼保全调解、执行和解等调解做法,注重与其他行政、司法职能部门保持沟通联系,对于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矛盾易激化案件和群体性纠纷案件,在慎重处理的同时,积极寻求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助力,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实行“三调联动”机制,做到内外联动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加强乡镇巡回办案力度。为减轻涉农案件当事人诉累,法庭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坚持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或当事人家中,就地办案、即时调解、当庭结案,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拉近了与百姓间的距离。

五是随时随地开展“送法下乡”。为提高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法庭工作人员利用一切送达传票、判决书等外出办案机会,随时随地向乡镇农户宣传法律法规,在宣传过程中,了解群众实际生产生活情况,由情入理、由浅入深,深挖群众所思所想,切实增强群众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