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酒泉法院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25日 星期三
  • 关注:
扫黑除恶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 » 扫黑除恶专栏

肃州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胡鑫等人涉黑案审理情况

来源:酒泉中院 作者:阎晓斌 李磊 责任编辑:酒泉中院 发布时间:2019/6/3 9:44:08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5月31日下午,肃州区法院在区政府会议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胡鑫等34人涉黑案件审理情况及一审判决结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玉祥,副区长、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局长杨建斌出席会议,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宋汉军主持会议。

TIM图片20190531165327.jpg

肃州区法院副院长张兴设通报,胡鑫等34人涉黑案是公安部督办的22件涉黑案件之一,也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范围内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2018年11月15日由肃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肃州区法院严格落实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的要求,及时研究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针对庭审、警务保障、新闻宣传及舆情管控等方面分别制定工作预案,积极协调区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抽调警力、医护、消防、电力人员共计122人,为维护庭审秩序、法庭外围及人员安全提供全面保障。2019年1月18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案,肃州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庭审采用一罪一审、一证一质、分组提押的方式进行审理,重点突出庭审的实质作用,依法保障诉讼各方的诉讼权利,历时7天,庭审圆满结束。案件经合议庭多次合议,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结合被告人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及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等,形成(2018)甘0902刑初585号刑事判决书,于5月31日上午公开开庭宣判,市、区两级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干警及被告人亲属共150余人旁听宣判。

TIM图片20190531165337.jpg

会上,肃州区法院刑庭副庭长张晓霞、法官刘美玲、人民陪审员王娟就案件审理相关问题,回答了现场记者的提问。

甘肃日报、甘肃法制报、酒泉广播电视台、酒泉日报、肃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TIM图片20190531162236.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