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立案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仅十天就审结了八起案件,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2018年6月,被告蒋某承包了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脚手架外架工程,原告王某等8人为被告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2018年工程停工后,经双方结算和相关部门调解,被告支付了各原告的应付工资款的80%,下欠的工资未付,由被告蒋某于2019年2月1日向各原告出具欠条,经原告多次索要,被告一直推诿至今,遂诉至法院要求蒋某支付拖欠各原告的工资款。
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办案法官主动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小额诉讼程序的优势,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依法使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了该案,最终双方矛盾得以化解。该程序的特点是实行一审终审,在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开庭时间等方面都比原来的程序简化。本案系八位原告起诉同一被告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符合小额诉讼的适用条件。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后,用最快的时间开庭审理,从立案送达到结案仅用了十天就办结了案件。在当前案多人少的情况下,有效实现了节约审判资源和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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