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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公开审理李某某等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殷庭虎 魏晓玉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9/6/19 15:19: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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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上午,金塔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李某某等15人涉嫌恶势力犯罪案件这也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审理的第3起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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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李某某等人租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当地写字楼,成立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利用“借贷宝”放贷平台,使用“小明掌柜”放贷管理APP软件,违反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以公司化运营为幌子,以快速放款为诱饵,长时间违法实施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互联网高利放贷业务,形成了首要分子明显,重要成员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受害人数众多,在全国范围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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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案涉嫌恶势力犯罪,社会影响大,涉案人数较多,押解安保压力大,为保障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庭审安全,达到惩罚犯罪、宣传法制、教育群众的目的,金塔县法院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详实的庭审预案和警务实施保障预案,以保障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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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塔县法院依法做好该案各诉讼环节工作,为5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由3名员额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时召开庭前会议,解决案件管辖、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问题,金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文平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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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罪名、犯罪事实和各方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先后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为查明犯罪事实、依法认定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奠定了坚实基础。该院将加大本案审判力度,加快办案节奏,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彰显法院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

该案正在审理当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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