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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院长带头办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马兴霞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9/7/2 16:24:5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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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上午,随着一声庄严而清脆的法槌声响起,金塔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海宏担任审判长在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蒲某涉嫌诈骗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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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长主持下,庭审活动依法推进,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各环节有条不紊、环环相扣,既全面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又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整个庭审活动重点突出、规范高效、顺畅有序。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已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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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以来,金塔县法院将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作为推动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上级人民法院对领导办案的数量和要求,将入额院领导办案常态化、制度化。

通过院领导带头办理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为该院员额法官起到了带头作用,特别是对年轻法官起到了“传、帮、带”的作用,充分发挥了院领导执法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果,实现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