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法院通过微信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化解了一起因网络贷款未按时还款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秋,燕某通过网络向某公司贷款购买了某品牌手机,借款到期后,燕某未能按约还款,某公司遂将燕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3000元及其利息。
开庭当天,燕某未能到庭,经法官及工作人员与燕某多番电话联系后了解到,燕某身处外地,无法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因工作性质限制,亦无法远程视频参加现场庭审,但燕某表示希望能够通过微信沟通解决处理纠纷,经与原告协商,原告方亦表示愿意调解处理纠纷,本着亲民便民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承办法官及书记员通过微信向被告燕某发送相关证据照片,燕某均表示无异议,并主动提出分期偿还借款3000元及其利息的请求,原告同意了燕某的调解意见,“庭审”圆满结束。
办案法官利用微信沟通方式,远程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较大程度地方便了群众诉讼,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该案件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向办案法官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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