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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赔偿款分割起纠纷 公婆儿媳对簿公堂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高小粟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9/8/7 17:10:4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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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继承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充分运用智慧和审判技巧,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与林某于2004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购买了楼房一套并添置了其他财产。2017年8月,王某因交通肇事不幸身亡,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肇事者向死者妻子林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赡养费、抚养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合计1241200元。分割赔偿款时林某与公婆发生争执,经多方亲朋调解未果,公婆遂将儿媳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认真阅看了案件材料,在庭审过程中对王某与林某的共同财产进行了核对,并对王某的各项赔偿款进行了核实,依照继承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庭主持调解时认真讲解,逐项分析,以亲情的关系感化各方,经过4个多小时的耐心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对赔偿款进行了合理的分配,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示:死者的近亲属对赔偿款享有依法分割的权利。该案中,死者王某因交通肇事死亡,其父母、妻子、儿女均可依法分得赔偿款。法官在此提示:金钱有价,亲情无价,切不可为了金钱而割裂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