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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法院:联合信用惩戒显威力 失联被执行人交案款

来源:金塔县法院 作者:王永伟 温茹君 责任编辑:金塔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9/8/8 17:07:3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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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失联已久的被执行人郑某现身金塔县法院,主动履行案款38000元,李某某申请执行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得以顺利执行。由于郑某常年在外,无法与其联系,以致该案件执行陷入困境,无法履行。法院遂将被执行人郑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郑某在向银行贷款时得知由于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贷款无法通过审批,郑某只能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全部案款。

另有王某申请执行栗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栗某外流多年,无法联系,也未查询到栗某的财产线索,该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因栗某从微信朋友圈看到自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担心其上高中的孩子高考升学受到到影响,就让自己的姐姐到法院代为履行了全部案款。

今年以来,因联合信用惩戒而主动到该院履行案款的失信人员已有20余人。这也表明联合信用惩戒极大加强了对失信主体的震慑力。

征信,信而有征,无征不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人无信而不立,信用不良,失信人的生活将会寸步难行。目前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越来越广,措施也越来越严厉,已经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合力和威慑力,使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身、无处落脚,迫使越来越多的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款,也成为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的一把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