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金塔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收看了学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会后,党组书记、院长龚海宏指出,全院干警要从三个方面认真学习李庆军同志精神。一要认真学习他忠诚担当、敬业奉献的精神。二要认真学习他秉公执法、攻坚克难的精神。三要认真学习他严于律己、公正无私的精神。同时,要求全院干警把李庆军同志当做一面镜子,时刻对照他,从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寻找自身差距,进行整改,要始终做到心怀群众,敬畏法律,忠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办好每个案件,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干警们纷纷表示,李庆军同志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生命的意义,他的事迹和精神,将永远影响和指导着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时刻不忘进入法院时的那份初心,立足自身岗位,学会坚守,不求名利,踏实做好每一件事,勤恳完成每一项工作,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优异的工作业绩为人民群众多做实事、多办好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