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由金塔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海宏任组长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六定点督导组对航天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龚海宏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对照台账清单逐项查看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以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工作成效。
督导检查工作结束后,龚海宏代表督导组对督导检查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场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
龚海宏提出要求并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要紧紧围绕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反馈的六个方面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整改此次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自查;二要紧紧围绕反馈的问题,结合乡镇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责任,逐项进行整改;三要注重整改实效,对反馈的每一项问题都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实行销号管理,做到问题整改彻底到位;四要强化组织领导,实施严肃问责追责,对因问题整改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落实不力、工作弄虚作假的,一律严肃追责。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