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父母去世后,因房屋拆迁引起同胞兄弟反目的继承纠纷案。该案执行标的30余万元,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多方协调和耐心劝导下顺利执行完毕。
事情起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幸运的老大招工进城,向相关部门申请在县城周边修建平房一套,后来由老大及其父母、老二、老三在一起居住生活。当初该房屋登记在老二名下,后来兄弟三人各自成家,该房屋就由其父母与老三一家人共同居住生活。2015年年初,该房屋被拆迁部门予以征收,可享受安置补偿款30余万元。面对拆迁补偿款,兄弟三人及其家人争论不休,甚至互相指责谩骂。因积怨较深,经社区居民委员会调解不成,遂诉至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金塔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对该案作出判决。
面对生效的判决,如何将安置补偿款按判项分给兄弟三家人却成了难题,经执行法官耐心细致阅卷,会同社区居委会、拆迁部门反复协商,向三兄弟面对面做工作,最终兄弟三人和解并同意将拆迁补偿款全额汇入老三的银行账户,由人民法院冻结该款,再由人民法院对该补偿款予以执行分配,最终顺利地履行了和解协议。
“感谢你们付出的辛苦与努力,化解了我们兄弟间的积怨”。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兄弟三人潸然泪下,悔不当初,紧握执行法官的双手说。在案款的分配发放过程中,兄弟三人主动共同承担了该案的执行费用。至此,兄弟三人握手言和,子女和叔伯也喜笑颜开重归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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