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举行2019年度国家司法救助资金集中发放仪式,为11名被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资金68万余元,化解执行案件11件。
发放仪式上,金塔县法院共计把68万余元的救助资金分别发放到11名被救助人手中。被救助人表达了对党和政府关怀的感激、感谢之情,表示将会重拾生活信心,将救助资金切实用在生产生活上,解决好生活上的困难。据了解,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陷入困难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救助资金的一种辅助性救济措施。前期通过当事人申请,金塔县法院多次摸排核实,上报县委政法委后,确定了11名被救助对象,共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资金68万元,秉承了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理念,展现了司法温情,彰显了司法关怀。
近年来,金塔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加大涉民生领域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用司法为弱势群体撑起一方蓝天,通过发放司法救助资金,最大限度为确需救助的生活困难申请人实施救助,也为破解执行难助了一臂之力。
酒泉法院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您是第 位访客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6号(金领广场东侧、丰安大厦北侧) 邮编:735000
诉讼服务事宜请致电:0937-2679790/2679831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网站及稿件相关事宜请致电:0937-2679838 投稿邮箱:jqzyxcc@163.com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陇ICP备10200000号